關於非自願流產的保險理賠是我在網路上搜尋引產及流產的文章時很多媽媽會問到的保險理賠,

針對我此次流產保險理賠做個小小記錄。

 

相信每個人手上應該都有好幾本保單,不管是人情保或者是本身自己想要保險,

但真正有多少人能去了解自己的保障內容呢?

雖然我對於保險有些許的了解,但是當你沒有遇到事情時根本不會特別在意自己保障,

也因為這樣很多人在事情發生時會有保險糾紛並且認為保險就是騙人的想法,

所以阿~記得要隨時檢視自己的保障,以免讓自己保障及權益受損。

也因為此次流產遇到保險理賠的相關事宜老蕭是說該好好把保單拿出來整理,並且好好了解保帳內容。

 

關於流產保險理賠如下

●人工流產:12週以前利用手術進行人工流產。

12週非自願流產通常都是以子宮刮除術,

子宮刮除術通常是當天手術完,再恢復室休息沒有狀況後,

就可以自行出院。

由於子宮刮除術沒有住院,因此保險部份就沒有理賠住院部分,

但手術部分保險是有理賠的。若有保實支實付保險醫療雜費也是會理賠。

●引產:12週以後,通常胎兒已經成形此時就無法利用子宮刮除術進行人工流產,

則必須利用藥物以及催生藥劑將寶寶生出來。

通常引產時間約1天~3天不等,因此住院天數就會依照個人引產時間而定。

以我自己本身的例子來看

12/28辦理住院,12/29猴腮雷出生,12/30辦理出院。

因此住院理賠為3天。

加上我自己本身有保實支實付部分,

可選擇住院天數*住院日額或者住院雜費折一理賠。

另外,我個人也不確定引產對於各家保險公司的定義。

國泰人壽及富邦人壽都有保手術險,

但此次引產只有國泰部分有理賠手術部分。

不知道是否因為醫生開立診斷證明是寫藥物引產關係。

由於老蕭有幫我加保它們公司團險,

加上南山可以接受副本理賠,

因此此次我們也多一筆保險理賠金。

 

整體而言,想要懷孕的女孩子們一定要了解自己保帳內容,

住院醫療、手術以及實支實付絕對不能少。

並且確認醫療險是否有涵蓋住院安胎的相關費用,

因為常常看到許多人有提及到住院安胎部分保險公司都不理賠。

另外住院日額我個人認為至少要3,000以上,

由於流產或者懷孕過程需安胎完希望有自己一個安靜的空間,

單人房比較自由也有完全的隱私,也不用擔心被別人打擾;

也有較足夠的休息時間。

電視想看哪一台就看哪一台,想睡覺也不會怕被別人吵。

手術部分可能在未來生產的時候必要之剖腹產也可以做為理賠項目,

近幾年大家所推行的實支實付也非常重要,並且確認每次實支實付的上限,

如果經濟狀況許可也可以規劃雙實支實付為主,

記得要看保險公司是否願意開放副本理賠。

這樣可以在懷孕及未來生產過程可以多些保障。

另外,公司或者配偶公司若有團保醫療以及手術部份,

記得每個月多花個幾百元加保,

用少少的錢把自己保障再做加強。

 

另外,上次朋友有提到他二嫂自然產保險公司不理賠,

主因是因為生產必非屬疾病住院,因此保險不理賠。

保險公司只會依照下面去當做理賠依據:

◎醫療行為所必要之流產,包含:

1.因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2.因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

3.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

4.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

5.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醫療行為必要之剖腹產,並符合下列情況者

※1.產程遲滯:已進行充足引產,但第一產程之潛伏期過長(經產婦超過14 小時、初產婦超過20 小時),或第一產程之活動期子宮口超過2 小時仍無進一步擴張,或第二產程超過2 小時胎頭仍無下降。

※2.胎兒窘迫,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a.在子宮無收縮情況下,胎心音圖顯示每分鐘大於160 次或少於100 次且呈持續性者,或胎兒心跳低於基礎心跳每分鐘30 次且持續60 秒以上者。

b.胎兒頭皮酸鹼度檢查PH 值少於7.20 者。

※3.胎頭骨盆不對稱,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a.胎頭過大(胎兒頭圍37 公分以上)。

b.胎兒超音波檢查顯示巨嬰(胎兒體重4000 公克以上)。

c.骨盆變形、狹窄(骨盆內口10 公分以下或中骨盆9.5 公分以下)並經骨盆腔攝影確定者。

d.骨盆腔腫瘤(包括子宮下段之腫瘤,子宮頸之腫瘤及會引起產道壓迫阻塞之骨盆腔腫瘤)致影響生產者。

※4.胎位不正。

※5.多胞胎。

※6.子宮頸未全開而有臍帶脫落時。

※7.兩次(含)以上的死產(懷孕24 周以上,胎兒體重560 公克以上)。

※8.分娩相關疾病:

a.前置胎盤。

b.子癲前症及子癇症。

c.胎盤早期剝離。

d.早期破水超過24 小時合併感染現象。

e.母體心肺疾病:

(a)嚴重心律不整,並附心臟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或心電圖檢查認定須剖腹產者。

(b)經心臟科採用之心肺功能分級認定為第三或第四級心臟病,並附診斷證明。

(c)嚴重肺氣腫,並附胸腔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

f.高齡產婦(第一胎超過三十五歲)。

g.兩次(不含)以上的剖腹產或曾有子宮上段剖腹生產。

h.產道傳染病不適合自然產者。

※9 其他醫療因素必須行剖腹產經本公司醫師認定者。

 

商業保險理賠須要文件如下:

✔診斷證明書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申請「住院醫療保險附約甲型(HS)」或「享醫靠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NHS)」適用)。

 

最後希望大家在懷孕過程都可以很順利,

也期待自己明年有機會可生下一個健康寶寶,不要用到保險理賠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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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gelahsu62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